关于申报2022年中小商贸流通企业信用评级的通知

2022-07-12 16:55 admin
南宁市商务局关于组织开展申报2022年中小商贸流通企业信用评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经信 (发 ) 局,各有关行业协会、企业:
       为支持南宁市中小企业发展, 优化中小企业营商环境和融资环境,通过信用评级提升企业的信用融资等级,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同时,为了推进我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树立一批信用建设良好的标杆企业,提升南宁市企业综合竞争力。现就组织申报南宁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信用评级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面向全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
二、信用评级扶持政策方式及名额
本年度采取政府承担部分优质企业信用评级费用和企业自行承担评级费用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全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信用评级工作。
(一)政府承担费用的企业名额 50 家。由各县区经发局、协会、商会推荐参与信用评级。
(二)超出 50 家以上的,由评级公司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在收费基础标准上给予适当优惠,收取相应评级费用。
(三)对获得信用评级 BBB 级以上的企业, 优先推荐进入“两台一会”中小企业贷款平台开展的各类融资支持项目,并给予一定的信用贷款支持。
(四)对获得 A 级以上企业予以表彰、发布并授匾宣传。
三、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为南宁市内注册经验的中小商贸流通企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具有发展潜力的成长型中小商贸流通企业, 含批发和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物流业及其他流通服务业等。
(二)企业财务和管理制度健全。产权清晰、责权明确,法人代表有良好的信用记录;财务管理规范,有完整的会计账薄、报表及凭证。
(三)对以下符合条件的中小型商贸企业采取政府推荐方式申报:
限额以上企业占30%以上,国家统计局对限额以上商业企业标准: 1.批发业 (包括外贸企业) : 年商品销售总额在 2000 万元以上(包括 2000 万元),同时年末从业人员在 20 人 (含) 以上;
2.零售业: 年商品销售总额在 500 万元以上(包括 500 万元) ,同时年末从业人员在60人 (含) 以上;
3.住宿业: 星级饭店或旅游饭店; 餐饮业: 年营业总收入 200 万元以上(包括 200 万元) ,同时年末从业人员 40 人 (含) 以上。
四、申报项目截止时间
(一)截止时间:2022 年11 月15日
(二)超过该日期未获推荐评级的企业将不纳入政府承担费用范围。
五、申报材料
(一)各县区、开发区经信 (发) 局,协会、商会于 2022年11月15日前确定推荐参与本次信用评级的企业名单,并将《南宁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信用评级推荐表》报送至南宁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二)受推荐参与本次信用评级的企业,应根据评级公司要求的资料清单提供申报材料。申报材料须真实、准确,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和骑缝章,并于 2022 年 11月30 日前报送至南宁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或广西鼎信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评级公司将在收到企业报送资料后安排开展信用评级。
六、其他
请各县区、开发区经信 (发 ) 局、有关行业协会做好组织发动工作,筛选信用建设条件好、具有信用评级需求的中小商贸流通企业申报,确保评级工作圆满完成。
联系人 :
程丽 0771-5575417    包宏娜 18078116085
何翠萍 15296506369   李振军 18677071124
廖  静 15578007638   罗  贇 13878864564
 

附件: 2022年中小商贸流通企业信用评级推荐表
https://kdocs.cn/l/ctL0eoVPsY9J

 
南宁市商务局 
2022年6月27日